郑重声明
一、杭州智仁净化设备有限公司、桐庐刘智仁净化水厂、北京智仁人体结垢研究所、所长刘智仁和深圳脉畅源科技有限公司,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关系,“脉畅源”在网上发布的有关刘智仁生命还原液的信息,均为伪造、虚假广告。 二、荣获欧亚发明专利(专利号NO 012161)的刘智仁生命还原液(商品名:刘智仁净化水),是根据国务院440令生产的合法产品。 2011年3月11日由广西南宁市工商局青秀区工商分局经侦队,认定刘智仁生命还原液是“三无产品”,是不符事实的违法认定;由南宁市电视台,南宁市南国早报的一系列报导,是在违法认定的基础上的报导,是严重失实的。 三、2010年3月20日深圳晶报,刊登的刘智仁生命还原液是“邪门水教”的报导,是不经过调查、核实,严重失实的恶意报导。 四、在“刘智仁生命还原液”中,不允许加入任何中草药、保健品、药品,如加葛根、黄精等,长时间浸泡就一定会起化学反应,生成有害身体健康的有害物质和沉淀物。 特此声明
杭州智仁净化设备有限公司、桐庐刘智仁净化水厂、北京智仁人体结垢研究所所长 刘智仁 2011年4月20日 |